机构职能
负责全院党建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普法、统战等工作;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.负责院党委交办工作的协调、办理和服务;
2.制定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,落实相关学习安排;
3. 牵头院党委意识形态相关工作;
4.联系基层党组织(机构),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换届、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、党费管理等工作;
5.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党内培训、党内统计年报、党建(对外)共建和统战工作;
6.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,处理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青工委日常事务;
7.牵头院文明单位建设、全院普法等相关工作;
8.开展党务、统战、群团、法制和文明单位创建等相关领域的宣传工作;
9.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关爱职工身心健康;
10.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与竞赛、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,负责先进典型选树等工作;
11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机构负责人
党委工作部部长、党支部书记:辛红霞
党委工作部副部长,院工会副主席、院妇联副主席:火金琍
党委工作部副部长:罗兵前
内设机构
组织科
教育科
群团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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