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,负责院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,制定院财务规章制度,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;
2.负责部门预算管理,包括预算编制、预算分配、预算执行、预算调整、预算绩效管理、部门决算及财务报告编制等;
3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,包括资产配置管理、政府采购、资产使用报批报备、资产处置管理、资产收益管理、固定资产登记、产权登记及资产清查盘点、统计报告、绩效评价等;
4.负责收支管理,包括会计核算、资金结算、资金调控、票据管理、税务管理、工资管理、公费医疗管理、公积金管理等;
5.负责内部控制和财会监督,指导、检查与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;
6.负责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;
7.负责财会队伍建设,组织财会人员、财务助理等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,协助做好会计人员职称申报和岗位评聘工作。
机构负责人
财务处处长、会计中心主任、党支部书记:张腾
财务处副处长、会计中心常务副主任:周娜
内设机构
综合科
计划科
资产科
财税科
核算科
结算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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