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负责党的纪律检查、监察、巡察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监督检查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情况以及院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;
2.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监督、执纪、问责职责,依照法律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、调查、处置职责;
3.贯彻落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,承担党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、制度建设、政策研究,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,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;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机构负责人
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主任、党支部书记:周敏
纪委办公室副主任:陈文君
内设机构
综合科
监督检查科
审查调查科
巡察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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